聯名借款人、擔保人有何分別? 影響自身按揭申請 應如何處理?
當按揭申請人的收入不穩,或信貸紀錄不良時,銀行可能會要求申請人另加擔保人Guarantor才批出按揭。有時銀行卻會要求申請人另外聯名借款人Co-borrower,究竟聯名借款人與擔保人有什麼分別?
有責任但沒權益
簡單而言,兩者對貸款方來說的作用是近似︰由於借款人本身的條件不理想,例如本身的收入不足以通過壓力測試、又或銀行擔心借款人未來會拖欠供款,或者斷供;便會要求以增加擔保人或者聯名借款人的方式,來減低風險。擔保人與聯名借款人另一個共通點是「有責任,但沒權益」;兩者都不是物業的業主,即使樓價上升,業主賣樓獲利,與擔保人或聯名借款人都沒有關係。
追討順序:先聯名借款人 後擔保人
擔保人與聯名借款人的責任在一些細節上有分別,例如,一旦借款人拖欠供款,銀行要先向借款人追討,之後才會向擔保人追討欠款。但如果是「聯名借款人」,便與借款人有同等責任,一旦借款人拖欠供款,銀行已可即時向聯名借款人追討。
都影響自身按揭申請
成為擔保人與聯名借款人的另一個代價,是當他們自己置業,申請按揭時,其擔保或聯名借取的款項,都會被視為已借入的按揭;會影響到壓力測試的結果。
值得留意的是,不論是擔保人或聯名借款人,如果他日自行申請按揭,其擔保或聯名借用的按揭金額都會被銀行視為其本人已借入的按揭,會影響壓力測試的結果。
例如陳先生為妹妹的物業按揭作擔保,未償還餘額500萬元。即使平時還款完全由妹妹負擔、而且過去的還款紀錄完美,陳先生現時決定購置自住物業,也會被銀行視為有500萬元的樓債,本身可獲的按揭成數會比標準減少一成,而計算自己的供款負擔時,也要把妹妹的樓債一併計算,令借款額度大幅減少。
短、長線處理方式
要處理以上問題,短線方式是當陳先生入市時,由妹妹作為他的按揭擔保人,即交叉擔保。因為二人都有樓按負擔,所以陳先生可獲的按揭成數上限會比無樓債負擔人士少一成。但計算供款負擔時,可以用兩筆入息計算,令通過壓測的難度略為減低。
而長線的處理方式,是在借款人的財務情況改善,例如單人收入足以通過壓力測試時,以轉按方式自動移除擔保人。在以上的例子中,如妹妹幾年後以單人收入成功轉按,陳先生又沒有其他樓債負擔,便可以較寬鬆的條件申請按揭。
【關於作者】葉敬誠於宏亞按揭證券公司從事市場研究,有逾十年的按揭業務經驗。希望透過博客文章,推廣按揭風險管理的意識,並協助小業主善用按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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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葉敬誠 宏亞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助理副總裁
欄名 : 宏觀論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