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2022】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條例草案明交立會 納稅人可於2021/22報稅表填報預期資料
政府早前公布,《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在上周五(6日)刊憲,並將於明日(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以落實2022至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設立的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措施。政府期望條例草案可於立法會今年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2023課稅年度起實施。
合資格的納稅人可於今年6月寄出的2021/2022課稅年度報稅表填報預期就2022/20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20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時考慮有關扣除。
建議扣除上限每年度10萬元
根據條例草案,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租客(或兩者作為合租租客)身分就有關課稅年度繳付的合資格住宅處所租金申索稅項扣除,建議的扣除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10萬元。
要符合扣除資格,有關物業須為納稅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及所訂租賃亦須已加蓋印花。
納稅人可扣除的租金款額,是就有關課稅年度根據租賃繳付的租金款額,或是該課稅年度有關租賃的扣除上限,兩者以數額較小者為準。如訂立租賃的租客多於一位,扣除上限會按照合租人人數按比例減少;如在某一課稅年度內租期不足12個月,扣除上限會按照某一課稅年度內的租期按比例減少。
為確保措施具針對性,惠及最有需要的納稅人和防止濫用,並避免構成雙重稅務利益或被用作避稅,條例草案建議訂明扣除在若干情況下並不適用,詳見以下圖片。
■不適用於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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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樂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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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 : 生活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