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退休提取強積金要點做? 看清3個方法及步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接受本地傳媒訪問時指,政府須研究強積金如何配合公共年金,包括是否將強積金自動或強制轉為年金,此提議引起廣大打工仔的關注,但在了解此議題之前,宜先探討現時打工仔退休後想提取強積金有何條件及程序,才可比較一下兩項方案有何不同。
現時強積金法例規定,撇除其他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要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年滿60歲亦可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屆時可以從以下3種方法選擇其中一種處理強積金:
1)分期提取
2)一筆過提取
3)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未滿65歲都得!6個情況可提早領取強積金:按此】
若受託人已考慮所有因素,並決定提取強積金,不論是打算分期或一筆過提取,都要做以下3個步驟:
步驟1:確定帳戶數目
若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可向積金局查詢,詳情可致電積金局熱綫(2918 0102)。若有多個強積金帳戶,可以每個帳戶都採用不同的提取方式,但必須就每個帳戶分別遞交一份申請表格。
步驟2:填寫表格及準備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要聯絡受託人索取申請表格,填妥及提交所需證明文件予受託人,所需的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以及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若以提早退休為理由提出申請,須同時填寫法定聲明的表格。
步驟3:交予受託人
填妥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要直接交予受託人,而不是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
至於受託人處理分期提取會否收費,據規定受託人須最少免費處理計劃成員每年首4次的提取。每個強積金計劃可能會就分期提取作不同安排,宜在提交申請前,向受託人查詢。
【退休時應否一次過提取強積金? 拆解4大退休疑問:按此】
若決定把全部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則毋須向受託人提出申請,強積金會繼續投資於你所選擇的基金。法例並無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期限,計劃成員可以把強積金一直保留在帳戶內,直至有需要時才提取,到時可以選擇分期或一筆過提取強積金。
換言之,現時的強積金提取方案能讓退休人士因應個人資產及生活需要,決定這筆金額如何利用,退休人士亦有權將資金繼續存放在強積金戶口中繼續投資,但以上的方法就未能保障退休人士在退休後有長期穩定的收入,亦未能對冲退休人士的長壽風險。
若想知更多關於MPF的資訊,請留意強積金懶人包!
責任編輯:鄭樂怡
=====
想盡早財務自由,提早退休,立即免費下載《香港經濟日報》App取經
欄名 : MPF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