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規定職員做滿10年方可結婚 令呢間銀行有「毀婚銀行」綽號
▲ 有銀行曾規定職員做滿10年方可結婚 令呢間銀行有「毀婚銀行」綽號
最近喺度準備緊一啲職場新鮮人嘅Training materials,咁難得自己有機會加啲個人元素,咁我就加咗個細Section講吓啲同行嘅歷史軼事(我成日都話我係文學院多過商學院的),其中一個我最鍾意就係呢一段:
銀行早年規定,基層行政人員須工作滿10年方可結婚,這段時間被稱為「緩婚期」。這不僅保證銀行職員可靈活調派往不同地區與職位,亦可撙節成本,因為已婚職員往往有住房的需求。過早結婚又或秘密結婚的職員,會面臨解僱風險,XX因而曾有「毀婚銀行」(Heart and Soul Breaking Corporation)的綽號。
遇特殊情況,總司理可以網開一面,但一般而言,所有僱員均須遵守「緩婚期」規定。此緩婚規定至1950年代逐步縮短至4年,其後才完全廢止。
【買樓定租樓?計條數畀你睇:按此】
無錯,呢間Heart and Soul Breaking Corporation簡稱HSBC,即係大家都認識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Heart and Soul Breaking Corporation
大家唔好為我吹水,又或者攞啲山雞野史出嚟當正史賣,以上呢段歷史係出自滙豐官方嘅文檔 《滙豐集團 今昔史話》,而家喺滙豐官網都仲可以Download的,非常好睇,我真心建議大家去揭吓的。
講起遲啲結婚等銀行方便派啲員工去世界各地呢一點,放返喺1950年前嘅滙豐都真係好合理。滙豐1865年喺香港成立,去到1875年已經喺多個港口城市有Office,西至加爾各答孟買、東至橫濱神戶、北至上海、南至馬尼拉西貢(越南嗰個)都可以搵到HSBC嘅蹤影。
大家要諗吓1865至1875年嘅世界是甚麼一回事,中國就當然仲係清朝,時任皇帝係同治(佢阿媽叫葉赫那拉氏即係慈禧太后);北京條約已經簽咗,即係英人已經掌控住香港島同九龍半島,但係香港最古老嘅公共交通工具──山頂纜車要等到1888年先有,電車就要再等到1904年;日本就明治維新剛剛開始,仍然係一個比西方弱得多嘅國家;英國就係屬於維多利亞時代;講通訊的話,電話喺1876年由貝爾成功申請專利,開始嘗試商業化,不過跨國長途就當然無啦!
【在長崎遇上百年滙豐:按此】
以每當我諗返起呢個時空嘅歷史,我都覺得好Amazing,喺一個科技咁唔發達、世界仲係咁唔方便嘅時空,只係用咗10年時間就可以喺世界咁多地方見到一個Made in Hong Kong嘅品牌,都真係幾勁的。通訊咁唔發達,個人信唔信得過就變得無比重要,唔准結婚等我可以派你去世界各地體驗學習,都可以理解啦。
【文章來源:華田銀行;已獲授權轉載。原題:銀行閑談 (116) — 談一下 Heart and Soul Breaking Corporation (HSBC)】
【關於作者】
兒時夢想做i-banker,結果做了bank worker,還要是retail那種。過去在各大小銀行不同部門流徙,叫人借錢、催人還錢、審批貸款、出股票app、出借錢app、出信用卡、廣告策劃、銷售管理、分行佈點、生物認證、電子排隊、機器學習、敏捷開發,到現在還未安定下來。不懂財經、不懂經濟,只想談一下「銀行」這回事。
撰文 : Wallace Tin
欄名 : 華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