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身份證時間表】1970至72年出生人士注意!下月起換領新智能身份證
▲ 【換身份證時間表】1970至72年出生人士注意!下月起換領新智能身份證 -
政府自2018年起進行新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按出生年份為市民分批進行換證服務,若未在指定換證限期內完成,可被判罰款5,000元。不過,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早前因疫情而暫停服務,政府於早前公布了最新換證時間表,1970至72年出生人士須於下月起換領智能身份證。
入境事務處昨日(19日)宣布,凡於1970、1971或1972年出生的香港居民,須於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間,親身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辦理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手續。各換證中心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至晚上10時(公眾假期除外)。
申請人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iOS/Android)、登入網站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綫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入境處呼籲,申請人可於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辦理手續時,亦須帶同其舊款智能身份證。
是次換領身份證計劃新開設了9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各換證中心均設有配額制度,申請人辦理申請前,需先行預約。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的地址及辦公時間
換證計劃更推出關愛安排,每名合資格的換證人士可攜同最多兩名65歲或以上的親友及最多兩名殘疾人士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
入境處也提醒,1962或1963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其換證限期為2021年1月30日,仍未辦理換證手續的人士請盡早提出申請。合資格的香港居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符合申請資格人士 | 申請限期 |
於1962年或1963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2020年7月26日至 2021年1月30日 |
於1970年、1971年或1972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2020年11月2日至 2021年4月30日 |
於1973年或1974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原先公布的申請限期已不適用,相關換證時間表會再作公布。 |
於1975年或1976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原先公布的申請限期已不適用,相關換證時間表會再作公布。 |
責任編輯:李瑩
欄名 : 理財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