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 VS 強積金 揀之前先要問自己兩個問題
▲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揀之前先要問自己兩個問題
現時,香港有超過八成的工作人口被納入強積金或其他退休計劃的保障範圍。打工仔可能知道有工作就要參與強積金計劃,卻從未聽聞職業退休計劃(俗稱公積金計劃)。當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和公積這兩個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予僱員選擇時,難免唔識揀又怕揀錯。
在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面世前,不少企業自行提供公積金計劃作為僱員退休福利。強積金制度實施後,有些僱主仍然保留公積金計劃,讓打工仔二選一。兩者雖同是退休保障計劃,但在供款安排、投資組合,以及提取權益等多方面都各有不同。
在講解兩者的分別之前,先回答兩個重要的問題︰
- 你預計在現時公司會留多久?一、兩年?或期望在可控範圍內看長綫一些?
- 你想自己在基金組合上有多大的「話事權」?
有了答案,就可以協助你在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之間作出適合自己需要的選擇。
誰來供款?
朋友A憤憤不平地說:「我朋友選擇公積金計劃,為何他毋需像我般為強積金每個月作出供款?」
根據強積金法例規定,僱主及僱員必須以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亦設有上下限。公積金的供款安排則由僱主決定,可由僱主單方面供款,或勞資雙方共同供款,供款細則如供款額由僱主決定,所以不同公司會作出不同的供款安排。
誰決定投資組合?
如果想自己有較大的話事權,打工仔未必會考慮公積金計劃,因為公積金計劃的投資組合一般由僱主決定,而強積金則由僱主負責選擇計劃,而僱員可揀選計劃內的基金組合。
打工仔在入職時只有一次機會選擇參加強積金或公積金,所以必須審慎比較兩者的分別。下期將再解釋兩者在供款擁有權及提取權益等方面的細節。
撰文 : 積金局
欄名 : 積金為未來